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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

  • Created: 2016-04-14

1. 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2007年新版方为有效,填写项不得有空白。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一定要详细,否则回执难以准确寄回。

2. 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(团)级以上党委组织部[1]开据,抬头是:“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”。去:“中国科学院大学”。报到时,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校组织统战部。

3.  原来组织关系在中国科学院京区单位的学生党员,来校报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,抬头可直接写:“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组织统战部”。

4.  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大学已超过半年的,请原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,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,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总支部。

5.  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,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(如人才交流中心)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。

6.  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,请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,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。

7.  转入国科大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,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。

8.  接收新生组织关系时间截止为当年1231日,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。

9.  非脱产MBA学生党员,党组织关系不转入中国科学院大学。

不参加集中教学的新生,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各录取单位规定。

 



[1] 京、津、沪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,中央各部委党委组织部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工委,部队师[]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